《重庆市九龙坡区结核病防治行动方案(2025—2035年)》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完善防治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建设,持续优化防治策略与措施,切实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标奋进、高质量发展,提升防治质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二、制定过程
在《重庆市九龙坡区结核病防治行动方案(2025—203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制定过程中,九龙坡区卫生健康委紧紧围绕“终结结核病流行”目标,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立足区级实际,组织区级相关专家及部门开展充分论证,并通过多次专题会议研究,在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及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综合吸纳各方建议,最终形成了《行动方案》。
三、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内容共4个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10项具体目标。到2030年,总体目标是全区结核病发病率降至17/10万及以下。
第二部分,防治策略。包括实施“一地一策”,动态划分高中低疫情镇街,采取针对性防治措施。
第三部分,防治措施。包括实施7大行动。
一是扩大筛查行动。加强重点人群和密切接触者胸部X光片检查,落实学校、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主动筛查,强化结核病患者发现。到2027年,全区密切接触者胸部X光片检查率达到95%以上。
二是规范治疗行动。对所有新诊断报告的结核病患者开展病原学检查并登记管理,实施结核病患者定点收治,设置延伸服务点,提高诊疗服务可及性。到2027年,结核病患者成功治疗率达到95%以上。
三是遏制耐药结核行动。加大耐药结核病患者筛查、转诊及监测力度,规范耐药结核病诊疗及管理。区定点医疗机构对发现的耐药结核病患者要及时转至耐药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诊治,转诊率达到100%。
四是患者关爱行动。加强结核病医药保障,实施患者关怀计划,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结核病患者实施最低生活保障。
五是预防阻断行动。做好卡介苗预防接种,强化结核病院内及家庭内感染控制,落实预防性治疗举措,促进结核病防治工作关口前移。到2030年,全区预防性治疗接受率达到80%以上。
六是宣传普及行动。积极开展志愿者宣传及推进无结核单元监测行动,增强大众健康意识。到2027年,全区公众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七是能力提升行动。培育结核病防治人才,推动结核病重点专科建设,推进智能化结核病防治服务,建立区结核病实验室质量控制中心。
第四部分,组织实施。包括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经费保障、监督与评估等3个方面。
四、问题解答
问:结核病防治工作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答:主要围绕以下七大行动展开。一是扩大筛查行动。强化患者发现、加强密切接触者筛查、开展重点人群主动筛查、落实学校、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的主动筛查。二是规范治疗行动。实施定点收治、对传染期患者进行定点住院治疗、实施规范化诊疗、加强患者随访管理、提高诊疗服务可及性。三是遏制耐药结核行动。加大耐药筛查、转诊及监测力度,规范耐药结核病诊疗,落实耐药结核病患者管理。四是患者关爱行动。加强医药保障,开展社会救助,实施对既往结核病患者及家属的关怀计划。五是预防阻断行动。做好新生儿卡介苗接种,对结核潜伏感染者开展预防性治疗,强化医疗机构、家庭等环境的感染控制。六是宣传普及行动。增强大众健康意识,开展志愿者宣传“五进”活动,积极推进“无结核社区”“无结核校园”等无结核单元监测行动。七是能力提升行动。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智能化服务与数字化应用,推动科研创新。
问:结核病防治工作有哪些目标?
答:本方案设定了总体目标和具体量化指标。一是总体目标。紧紧围绕“2035年终结结核病流行”目标,实现全区结核病发病率持续下降。二是具体指标。到2030年,全区结核病发病率降至17/10万及以下;并对不同疫情等级的镇街设定了差异化目标。到2030年,病原学检查率、患者登记率、预防性治疗接受率等达到95%、95%、80%以上;到2027年,密切接触者筛查率、患者成功治疗率等达到95%以上等。
问:对重点人群实施哪些健康关爱行动?
答:方案中对重点人群的健康关爱主要体现在筛查、管理和综合保障三个方面。一是主动筛查与健康管理。对65岁以上老年人、糖尿病患者、既往结核病患者等重点人群,每年开展一次胸部X光片等检查。对学校师生、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监管场所与养老机构人员等重点场所人群,开展定期的症状问诊和结核感染检测或胸部X光片检查。对近5年内的既往结核病患者及家属,每年进行随访观察。二是治疗管理与服务。对结核病患者实施规范化诊疗、定点治疗和全程随访服务,提高规则服药率和成功治疗率。三是综合保障与救助。落实将符合条件的结核病诊疗项目及药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并适时调整支付限额。区民政局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患者实施最低生活保障,鼓励红十字会、慈善组织等开展慈善帮扶,探索设立专项慈善基金。为重点场所(如学校)的结核潜伏感染者提供预防性治疗劝导和服务。
问:患(疑似)肺结核后,如何治疗?
答:一是及时确诊是治疗关键,一旦出现咳嗽咳痰超2周、咯血或低热盗汗等疑似症状,立即前往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如九龙坡区人民医院、市结核病防治所)就诊。医生会通过胸部影像学检查、痰菌检测及分子生物学技术明确诊断,精准区分敏感型(普通型)肺结核或耐药型肺结核。二是分阶段拟定药物治疗方案,确诊后需接受全程规范化药物治疗,采用多种抗结核药物联合治疗,以彻底杀灭结核菌并降低耐药风险。敏感型肺结核治疗分两阶段,强化期(2个月)联用4种一线药物快速控制感染,继续期(4月)根据疗效调整为2—3种药物巩固治疗;耐药型肺结核疗程显著延长至18—24个月,需采用含新型抗耐药结核药物的个体化方案,具体遵医嘱执行。三是严格执行呼吸道隔离措施,肺结核主要通过飞沫传播,治疗期间需做好隔离防护。敏感型患者强化期(前2个月)传染性较强,应避免进入人群密集场所,居家时保持每日通风(≥2次/天,每次30分钟),与家人共处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耐药型患者传染期长达1年以上,需在医生指导下采取更严格的隔离措施(如单独居住、专用餐具消毒),直至痰菌转阴且医生评估无传染性后方可解除隔离。四是坚持全程管理与健康维护,规律服药不中断,严格遵循“早期、联合、适量、规律、全程”原则。定期复查监测,治疗期间需每月复查痰菌(判断传染性)、每2—3个月检测肝肾功能(监测药物副作用),每3—6个月复查胸部影像(评估病灶吸收情况)。强化身心支持,保证高蛋白饮食(如鸡蛋、牛奶、瘦肉)、每日≥7小时睡眠,避免过度劳累;保持积极心态,家人应给予情感支持,帮助患者完成全程治疗。
问:为什么实施结核病预防性治疗措施?
答:一是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者虽暂时无发病症状,但发病风险一直存在,特别是感染后前两年的发病风险较高。预防性治疗是降低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者发展为结核病患者的有效手段。二是对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者实施预防性治疗不仅有助于减少个体患结核病的风险,还能降低家庭和社会中结核病的传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