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九龙坡区2025年玉米绿色高产高效行动(节水增粮)项目玉米水肥一体化示范基地的通知
一、项目申报范围、条件及支持主体
在陶家镇、西彭镇、铜罐驿镇范围内从事规模玉米种植的家庭农场、合作社、专业大户、农业企业。
申报项目所在地应不在“两规”规划覆盖区域范围内,所有申报项目实施单位需提供项目所在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该项目无违法建设和无违法用地的证明,该证明作为项目申报的前置条件。
二、项目补助环节及建设规模
项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项目区水肥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二是配合区农业农村委开展水肥一体化试验示范,进行节水节肥效果监测,提炼水肥一体化下肥水运筹方案;三是配合区农业农村委总结水肥一体化技术模式,举办现场观摩或培训。
项目区水肥一体化基础设施设备覆盖灌溉面积100亩以上,建设完成后,基地单产、效益水平提升10%,产品优质率提高5-10%,肥药减施10%。
三、项目补助额度及自筹资金要求
遴选示范基地一个,竞争性立项,项目补助资金总额度不超过25万元,申报单位为企业,自筹资金原则上不少于补助资金;申报单位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合作社、专业大户,自筹资金原则上不少于补助资金的50%。
四、编制上报实施方案
由申报单位编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内容应包括实施地点、具体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期限、资金投入概算及来源情况、财政资金支持环节、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等内容(附件1)。
五、项目申报程序
项目采取自愿申报、镇级推荐、区级审批的方式确定。各申报单位将申报实施方案材料报各镇初审推荐,由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组织专家对各镇推荐的项目进行业务和财务论证、评审,最终按竞争择优的方式确定项目。拟扶持项目确定后,区农业农村委会会同区财政局对实施方案进行批复,经批复的实施方案作为监督检查验收接受审计的依据。
相关镇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同一项目重复或多头申报,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虚报建设内容,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同一项目实施主体同一年度内不能重复享受财政补助资金。
六、项目完成时间
申报成功的项目必须在2025年8月底前建设完成并通过区级验收。
七、项目资金拨付方式
项目资金拨付采用“先建后补”。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向所在镇提出验收,镇级验收通过后报区农业农村委提出区级验收申请,提供验收书面材料(附件3)。区农业农村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结算审计后,会同区财政局对验收书面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现场验收,合格后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八、工作要求
各镇要将经主要领导同意的申报文件、实施方案(附件1)及汇总表(附件2)等申报材料签字盖章纸质件(一式三份)报区农业农村委,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档发送至邮箱:280571235@qq.com。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4月16日,逾期不报,视为主动放弃。
附件:1.实施方案(模板)
2.2025年玉米绿色高产高效行动(节水增粮)项目玉米水肥一体化示范基地汇总表
3.项目验收资料目录
重庆市九龙坡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3月24日
附件2.2025年玉米绿色高产高效行动(节水增粮)项目玉米水肥一体化示范基地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