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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办法(修订)》政策解读

日期: 2025-11-17

现就《重庆市九龙坡区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修订)》”)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及必要性

(一)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要求。根据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24年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发现问题开展核查的通知》(九龙坡公竞审联办〔20251号),《重庆市九龙坡区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第二条注册登记”的表述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十条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相关规定,被认定为可能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歧视性条款,需调整以确保政策合规性。

(二)衔接上级政策及标准更新。原《办法》中部分条款的奖励名称、标准规范与最新政策不一致,如第七条中的“重庆市专利奖”名称需与市级政策统一为“重庆专利奖”;第十五条中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已更新至2023版,原条款2013需及时修订。

(三)增强政策精准性和可操作性。原《办法》第十三条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时限、第二十一条信用记录的表述较为笼统,易产生歧义,需进一步明晰,提升政策精准性和操作可行性。

修订过程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3启动原《办法》修订起草工作多次召开专题研究分析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原《办法》施行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九龙坡区实际情况,经过四轮讨论修改,起草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20257887通过区政府官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经过区公平竞争审查区级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公平竞争审查、本局及司法局合法性审核,最终形成《办法(修订)》,经九龙坡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18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修订主要内容

《办法(修订)》对原《办法》第二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十五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如下

(一)调整适用范围。将原《办法》第二条“注册登记”修改为“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符合公平竞争要求。

(二)规范奖项名称与标准。将原《办法》第七条“重庆市专利奖”统一修改为“重庆专利奖”,确保名称严谨性。

(三)优化资助条款细节。将原《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质押融资贴息条款明确多笔质押融资每年贴息累计不超过36个月,避免歧义。

(四)更新标准规范。将原《办法》第十五条贯标认证标准由“《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GB/T29490-2013修订为“《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国家标准GB/T29490-2023,确保政策与最新国家标准衔接。

(五)明确信用审查要求。将原《办法》第二十一条信用记录条款细化为“申报对象在享受政策年度内应信用良好,未因环保、税收、质量、安全领域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相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增强精准性可操作性。

(六)调整施行日期。将原《办法》第二十五条施行日期202311修改为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明确废止原《办法》,确保新旧政策衔接顺畅。

政策原文: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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