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互联网医院定点管理医疗机构的通知
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34号)、《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互联网医院定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医保办〔2020〕10号)文件精神,为方便参保群众就医购药,本着“合理布局、竞争有序、平等自愿、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医疗机构自愿申请,资料受理、实地查看、多方评估、集体研究、社会公示等程序,决定新增重庆格林医院 重庆格林医院互联网医院为互联网医院定点管理医疗机构。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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