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举并措做好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
一是强化动态管理。落实低保人员公示制度,每月在街道、社区公示栏,居民楼栋公示获得低保救助的家庭人员名单,同时将低保家庭人员名单每月定期公示,在政府信息网。及时掌握低保家庭人员和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定期开展动态家庭经济复核,确保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应退必退”。
二是加大核查力度。凡申请救助的家庭成员须签订,《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通过市级的信息比对平台查询其公安、人社、市场监管、医疗、银行、车辆、计生、民政、出入境等582项登记信息,同时还结合入户走访、邻里访问等方式全面掌握申请家庭的真实经状况,确保其家庭经济状况与申报相符。确保救助政策足额落实到位。
三是严格资金管理。全面落实低保提标,建立低保资金专用账户,低保金、临时救助、高龄失能补贴等各项民政资金实行银行代发。要求对资金筹集、拨付等环节和低保金发放台账进行全面筛查,对标对表纠正发放账户与低保对象姓名不一致等存疑信息,对已死亡的低保对象及时销户停发低保金。至2022年7月起各项民政资金实行“一卡通”系统发放,建立各项民政资金专用“一卡通”账户,真正实现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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