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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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三举措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日期:2022-07-08

(一)抓好社会救助“应保尽保”。健全主动发现机制,构建三级困难群众主动发现网络,严格落实“单人保”“渐退制度”“刚性支出扣减”等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今年1-6月,新增低保对象261人、特困人员31名。根据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的要求,及时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每月到636元、515元,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月827元,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月1277元、1225元。今年1-6月,及时向6342户、8300人发放低保金3523.15万元,向642名特困人员发放供养金311万元,向82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36.2万元。

(二)做细临时救助“应救尽救”。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通过调整优化审核审批程序,落实“分级审批”“跟进救助”“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等便捷措施,采取“小金额先行救助”方式,实现突发基本生活困难先行救助,特别紧急当场救助,截至6月底,我区实施临时困难救助452人次,发放救助金额170.28万元,对受疫情灾情影响的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16人次。在全市创新设立“九龙坡区慈善纾困专项资金”,用于临时救助政策实施后仍存在特殊困难的对象累计救助561人次、90.05万元。

(三)用活专项救助“综合施策”。依托“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综合信息平台,部门间初步实现救助信息和资源互通共享,整体协同效果明显增强。截至目前,区卫健委等9个部门专项救助数据定期导入信息平台,共计登记受理608条、通过591条。实施“民政惠民济困保”综合保险,投入112.96万元为全区11296名困难对象参加保险,有效缓解困难群众应对突发型困难负担。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全区今年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支出195万元,参与社会救助工作服务人员3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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