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指导各镇街健全村规民约,促进基层自治
一是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审核、备案公布机制。区民政局印发了《关于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通知》,指导各村(社区)做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建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的长效机制。以民政部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管理系统为依托,对全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审核备案,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
二是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督促落实机制。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村规民约执行工作的通知》,加强村规民约普及宣传,健全村规民约执行机制,完善村规民约实现途径,统筹村规民约执行力量。目前,我区下辖所有镇街均已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并建立起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审核、备案公布和督促落实机制。
三是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落实中的作用。指导镇街充分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执行委员会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执行中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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