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7540K/2026-00039 | [ 发文字号 ] | 无 |
| [ 主题分类 ] | 公安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九龙坡区公安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7-27 | [ 发布日期 ] | 2026-07-27 |
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关于涉案财物处置的公告
我局办案单位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依法暂扣了手机、充电宝、移动电源等涉案物品(详细清单见清单明细)。经过调查和多方查找,至今物权人不明,导致涉案物品无物主认领,无法依法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重庆市公安机关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实施办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望涉案财物的合法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持有效证明材料到我局认领,逾期无人认领,我局将按无主财物处理,进行变卖、拍卖或销毁,将变卖、拍卖所得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联系人:唐红
联系电话:18166331307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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