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7540K/2026-00022 | [ 发文字号 ] | 无 |
| [ 主题分类 ] | 公安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九龙坡区公安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4-29 | [ 发布日期 ] | 2026-04-29 |
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交通非现场违法行政处罚告知的公告
经公安机关调查,以下14名机动车驾驶人(详见附件)涉嫌实施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应当予以处罚。现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告告知,请以下机动车驾驶人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到重庆市九龙坡区交通管理支队(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蟠龙大道66号;联系方式:68675766)接受处理,并可以依法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特此公告。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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