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933809/2026-00005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九龙坡区司法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6-02-10
- [ 发布日期 ]
- 2026-02-10
重庆市九龙坡区司法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九龙坡区司法局是九龙坡区政府司法行政的主管部门,其工作职能主要有:(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2)负责协调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区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3)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承办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负责区司法局管辖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司法救助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和行政裁决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全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有关管理工作。承办区政府涉外、涉港澳台有关法律事务。(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5)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协调帮教安置工作。(6)负责拟定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承担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7)负责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律师行业党建工作。(8)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应急处突指挥工作。(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我局下设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办公室、政治处、规范性文件管理科、行政复议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社区矫正管理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等10个内设科室。下属四个单位,分别是九龙坡区司法局(本级)、九龙坡区法律援助中心、九龙坡区社区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和九龙坡公证处,九龙坡公证处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无预算支出。公开的数据中包含九龙坡区司法局(本级)、九龙坡区法律援助中心和九龙坡区社区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375.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75.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2025年增加137.0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单位人员的增减变动和项目经费的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375.51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预算1979.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30.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68.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97.2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5年增加137.0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单位人员的增减变动和项目经费的增加。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375.5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5.51万元,比2025年增加137.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9.36万元,比2025年增加81.2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减变动,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26.15万元,比2025年增加55.83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办案量增加和重点项目经费。
重庆市九龙坡区司法局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5.0万元,较2025年减少19.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2025年减少(或增加)0 万元;公务接待费 1.0万元,较2025年减少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较2025年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强化公务用车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用车开支标准,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较2025年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需求。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243.48万元,比上年增加8.1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和物价的上涨。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2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26.1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2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罗杰 联系方式:023-68176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