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土地执法联席会议和联合办案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整合优化执法力量,形成工作联动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用地案件的打击力度,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建立九龙坡区土地执法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和联合办案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区国土、公安、检察、纪检监察、信访、规划、法制、农林水利等部门和各镇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其他相关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国土分局。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 二、联席会议由分管国土副区长召集。根据所列议题的具体事项,由召集人确定每次参会的具体单位(人员)。 三、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和目标。一是对通过国土、规划、农林水利等部门调查发现,信访和纪检监察等部门接访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分析;二是商议协同查办案件的具体程序、办法和各自工作的重点,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任务,需要配合的环节,快速进入案件查办程序;三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衔接,整合力量,促成联合办案。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办公室和联络员职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一是国土部门按照《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监察部、国地资源部9号令)、《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将案件及时移送监察、公安、检察院等立案查处,并做好协助配合的相关工作。二是在查处土地违法违纪案件时,可商请其它有关部门共同立案查处案件,加强协作配合,建立相应的沟通、协调机制,提高办案效率。三是如果案件涉及林业、河道、土地承包等问题,国土、农林水利、规划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要增强联系,共同调查,联合办案。 办公室职责:整理汇总土地违法违规相关信息,形成议题,提出初步意见,呈报联席会议召集人,根据召集人的指令确定是否召开会议。若确定要召开会议,则应负责将会议时间、地点及讨论事项通知参加会议的部门、单位。负责会议组织相关事宜,负责联席会议记录和纪要的起草。 联络员职责:收集掌握土地违法违规相关信息,进行初步调查,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 五、联席会议纪要由会议召集人签发,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纪要确定的意见抓好落实。 六、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需要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由法定行政机关按照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作出。 七、涉及全区性的重大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由联席会议提出意见,报区政府研究确定。
二〇〇八年一月三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土地执法 制度 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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