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 庆 市 九 龙 坡 区 审 计 局
审 计 结 果 公 告
被调查单位:九龙坡区民政局
审计项目:九龙坡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审计调查
九龙坡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审计调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23条的规定,2007年7月,重庆市九龙坡区审计局对九龙坡区2006年至2007年6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以下简称:“农村低保”)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总体评价
九龙坡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低保工作,将此项工作列为民心工程,纳入城乡统筹综合改革内容,成立了九龙坡区农村低保资金工作领导小组。2005年7月,九龙坡区开始在全区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出台了《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0.10万元,2007年又提高到0.12万元。建立了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乡村落实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了“村民申请,村委会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布,镇政府审核,区民政局审批”的程序。九龙坡区财政和镇财政资金投入到位,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截止2007年6月,九龙坡区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有1571户、2592人,2006年到2007年6月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81.39万元。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一些问题,有待纠正或改进。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部分群众对农村低保政策的了解不够全面,个别低保对象不清楚自己的补贴标准是如何定的,存在少数发放农村低保补助金的工作人员没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金领取证》上签字(盖章)的情况。存在审核不及时,使一些农村低保对象自然减员未及时核报,形成多列支出0.61万元。
建议加大农村低保资金政策宣传力度和镇民政干部的培训力度。让农民广泛了解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明确发放标准,及时得到补贴金,确保党的政策真正落实到困难群众中。
(二)部分镇未按规定实行专户、专账核算。
建议各镇应按规定进行财务核算。应设立农村低保资金专用账户,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镇财务会计人员要及时与农村低保工作人员沟通发放情况,做到及时结算,真实反映收支情况。
(三)进一步完善我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使农村困难农民和城镇困难居民从此“同享一片蓝天”。为更好的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应进一步建立科学的资金投入机制,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随着全区经济的增长而逐年递增。
重庆市九龙坡区审计局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