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区质监局关于开展白市驿地区板鸭制品
专项整治“百千万行动”方案的通知
白市驿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相关部门:
区质监局《关于开展白市驿地区板鸭制品专项整治“百千万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重庆市九龙坡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开展白市驿地区板鸭制品专项整治
“百千万行动”方案
国家质检总局于2005年6月开展食品质量安全“百千万行动”,经过近一年的调查摸底,于今年6月确定了一批区域性问题较突出的城乡结合部进行重点挂牌整治。我区白市驿镇生产的板鸭被国家质检总局列为食品质量安全“百千万行动”重点挂牌整治对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结合白市驿镇板鸭加工行业特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质检总局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执法打假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紧紧围绕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开展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强化食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机构
“百千万行动”专项整治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体现。为确保“百千万”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成立以区政府副区长程汝义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伍修万、区食药监分局局长侯立新、区质监局局长江在渝、白市驿镇人民政府镇长伍韬任副组长,区维稳办、区工商分局、区卫生局、区经委、区商委、区农林水利局、区新闻信息中心、区公安分局等为成员单位的九龙坡区食品质量安全“百千万行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督导全区“百千万行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白市驿镇,负责牵头开展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并建立村社(居委会)监管网络。
三、整治目标
通过对白市驿板鸭制品专项整治,强化板鸭制品生产企业的安全责任意识,查处一批大案要案,解决一批难点问题,公布一批生产条件、环境卫生不达标企业,严厉打击一批滥用添加剂企业。使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板鸭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增强食品监管工作的有效性,规范白市驿板鸭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提高产品质量,从源头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帮扶一批质量安全意识强的企业做大做强,持续保持、提升白市驿板鸭这一重庆特色产品的行业形象。
四、职责分工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整治工作。
区食药监分局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镇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
区质监局负责对板鸭生产加工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前期申报和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对生产、销售无生产许可证产品的企业进行查处;加大打假力度。
区工商分局负责流通领域板鸭质量安全监管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对无营业执照的板鸭生产者进行查处;对未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的营业执照依法予以吊销。
区卫生局负责检查板鸭生产企业的人员和卫生条件;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生产企业进行查处。
区经委负责引导企业通过股份合作、龙头带动、协会推动、专业合作等模式,规范企业。
区商委负责加强对餐饮服务业使用的板鸭情况检查;强化板鸭生产企业宰杀监管;引导和规范经营行为,引导企业进行品质竞争,共同维护白市驿板鸭的声誉。
区农林水利局负责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查和动物以及最终产品的检疫;对检疫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区维稳办和公安分局负责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和依法治理工作预防和处置暴力抗法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区新闻信息中心负责加大有关法律法规及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增强食品质量安全意识。
白市驿镇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全面实施,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加强对当地板鸭生产、销售企业的指导宣传;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对板鸭生产、销售企业进行清理检查,以及对不规范经营企业的取缔工作;建立村社(居委会)监管网络;定期向区政府报告整治情况。
五、整治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并结合全区食品安全责任制,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二)要通过媒体曝光、取缔一批问题严重的制假售假企业等措施,确保白市驿板鸭制品质量安全问题在年内得到基本解决。
(三)加强巡查监管,严格检查各生产企业的原材料采购记录、原材料验证记录、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卫生记录、出厂销售记录。严格检查相关证照,对证照不齐企业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四)加强对流通领域板鸭质量安全监管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打击不规范经营商贩。
(五)要大胆开拓创新,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安全隐患较大和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突出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区政府。
六、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及调查摸底阶段(2006年9月至2006年11月)
1.2006年9月30日前,质监局与加工户逐一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
2.2006年10月31日前,区级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制,制定整治工作方案;白市驿镇政府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相应地制定镇里的整治工作方案。
3.2006年11月20日前,由白市驿镇组织摸底调查。调查内容包括:辖区内板鸭生产加工企业的数量、“两证一照”的获取情况、添加剂使用情况和禽肉制品原料的检验检疫情况等。
4.2006年11月30日前,各成员单位按工作职责完成对生产企业、经营单位、餐饮服务业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监管整治检查阶段(2006年12月)
1.2006年12月10前,各成员单位按工作职责落实监管措施并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2.2006年12月20前,完成对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的板鸭监督抽查工作。
3.2006年12月30前,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自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7年1月)
1.2007年1月10日前,各成员单位报送专项整治总结,区政府组织检查验收。
2.2007年1月30日前,迎接国家质监总局专项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