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实施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06〕97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登记工作。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登记工作是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一项基础工作,关系到准确认定扶持对象,关系到社会稳定。各镇要切实担负起工作责任,指定一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要加大宣传力度,让每个群众知晓扶持政策。对外出人员和下落不明人员要多方了解情况,确属扶持范围的,一定要全面登记,避免出现多统、漏统情况。
二、按时完成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登记工作。按照《实施方案》的时间要求,考虑到我区登记工作难度大的实际情况,经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登记工作时间延长至2006年12月6日。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全上报登记人口的,区政府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由有关镇承担相关责任(漏报人口的扶持资金由相关镇支付,各种矛盾由该镇解决)。各镇、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相关工作,确保今年年底基本兑现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2007年春节前全部兑现。
三、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和信息传递工作。我区小型水库和其他方式占地移民较多,可能引发这部分移民的心理不平衡,各镇要做好这部分移民的宣传解释工作,并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充分估计、细心排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对其他移民带来的连带影响问题,密切关注,随时掌握各种动态,发现非稳定苗头,要及时、有效地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做到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组。要认真做好信访工作,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耐心倾听群众意见,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各镇与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信息传递,共同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