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创建全国亿万
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国家级示范区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重庆市九龙坡区创建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国家级示范区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八月九日
重庆市九龙坡区创建
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国家级示范区
实施方案
2006年九龙坡区决定创建“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以下简称“行动”)国家级示范区。为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如期成功创建“行动”国家级示范区目标,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健康促进为基本策略,以普及卫生知识为切入口,以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促进健康生态环境建设为宗旨,确保创建工作获得成功,并以此为契机和平台,探索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健康教育工作的新模式,整体推进全区健康教育工作。
今年全面实施创建“行动”国家级示范区工作。并把2006年“行动”主题“防治结核病、人人保健康”与针对农村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以及老年、妇女、儿童等脆弱人群和环境所面临的健康问题相结合,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建立健全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大力普及基本卫生知识,促进广大农村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改善农村卫生和健康生态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
2006年,全区农民核心信息知晓率达到8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0%;中小学学生核心信息知晓率达到9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0%。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落实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建立健全区、镇两级“行动”领导小组。区政府调整区“行动”领导小组,由成建国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笛、区卫生局局长周翔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局、区爱卫办、区新闻信息中心、区教委、区财政局、区农林水利局、区文广新局、区计生委、区妇联、团区委等单位相关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各镇相应调整 “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从而建立起上级引导下级、各部门互相协调配合的“行动”组织机构。进一步建立健全区、镇、村三级“行动”工作网络及全区“行动”信息网络,确保“行动”信息传递畅通。
2.队伍保障
区、镇两级“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均要指定具体工作人员,专人负责“行动”工作的日常事务。区“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技术指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对成员单位“行动”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督查。
3.经费保障
区财政要根据“行动”工作需要,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各镇和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需要加大经费投入,为“行动”的顺利开展提供经费保障。
(二)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合作
“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要本着协调合作,分工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以下职责开展工作。
1.区政府办公室:做好“行动”的协调、动员和督办工作。
2.区委宣传部:组织、协调、加强“行动”的宣传、报道,将“行动”列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科技、卫生、文化三下乡”活动计划。
3.区卫生局:贯彻与农民健康相关的有关法规、政策、规划,编写提供各种卫生知识传播材料、培训材料。对区内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部署、管理和技术指导,督促用好健康教育处方,组织开展大型的卫生知识下乡活动,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展对农民的健康教育宣传,开展“行动”实施过程中的培训、监督和效果评估等工作。
4.区爱卫办:做好公共场所和低龄人群的控烟工作,将“行动”工作纳入农村改水改厕、镇村环境整治、卫生镇建设。
5.区新闻信息中心:定期免费制作并播出“行动”公益广告、录音录像节目以及相关卫生知识,“行动”节目列入播出计划,并作好播出记录。
6.区教委:按照《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在全区中小学开设健康教育课,宣传核心信息,并利用板报、队会、宣传栏等多种形式普及卫生知识。根据《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对全区中小学校进行健康教育效果评价,争创“金牌”学校、无吸烟学校。
7.区财政局:统筹安排和落实行动项目配套经费,保障行动工作的开展。
8.区农林水利局: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动员农民收看“行动”节目,把健康教育与推广农业科技紧密结合起来,定期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人-猪链球菌感染等动物重大疫源性疾病进行监测,在农业技术培训、农民科技教育中增加卫生知识内容,引导农民正确处置病畜尸体并严禁食用,组织开展农村灭鼠工作,禁止农民使用剧毒农药并指导农民做好农药使用过程中的自我防护,开展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农村沼气建设及其综合利用健康教育工作。
9.区文广新闻出版局:把“行动”工作与送“文化”下乡活动相结合,不断丰富和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10.区计生委:通过计生专线,加强全区人民特别是农民的优生优育教育,利用开展生殖卫生保健干预工程活动之机,广泛开展生殖健康教育,推广使用安全套防止发生生殖道疾病。加强妇女特别是育龄妇女生育期、生殖期、更年期以及儿童生长发育各个阶段的分期保健知识教育。镇村计生委干部要支持和指导接生员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11.团区委:要把“行动”工作纳入青年志愿者下乡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开展帮扶行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12.区妇联:发挥组织优势,把“行动”工作纳入巾帼志愿者下乡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镇村妇联干部要积极督促和支持镇村医生开展对农村妇女健康知识教育和疾病预防。
13.各镇人民政府:密切配合上述各部门开展好本辖区内相关工作,设立健康教育专栏,建立农民卫生知识宣传队伍,特别是要将宣传任务分解到村社干部,进行多种形式的进村入户宣传,将健康知识实实在在地宣传到位,确保农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标准要求。
三、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7月)
召开“行动”领导小组会,明确“行动”工作的目标、意义和任务,细化实施细则,落实责任人和具体联络人员。各镇要逐级召开动员会议,宣传“行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充分调动各部门、单位和相关人员的积极性。通过层层动员,全面安排部署“行动”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宣传。
(二)第二阶段:实施阶段(8-9月)
按照《“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终末评价评分表》逐项达标,集中人力、物力全力攻克重点和难点,全面开展创建工作。
区健康教育所举办两期骨干人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对“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强化镇和相关部门“行动“联络员、健康教育专业人员、村干部、乡村医生的健康教育知识,增强思想觉悟、业务水平和工作水平,使其能积极主动地利用多种形式对农民进行健康教育。
按照《九龙坡区2006年“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主题与核心信息》(见附件)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农村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改善农村健康生态环境。
(三)第三阶段:督导阶段(10月)
按照自查和区“行动”办督查的方式进行。9月30日前,各责任单位根据职责范围严格按照《“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终末评价评分表》开展自查,将自查结果报区“行动”办。10月,区“行动”办将组织督查,对自查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四)迎接考核阶段(11-12月)
各单位在督查整改的基础上,重点做好现场准备和相关软件资料的收集、汇总、归档工作,并于11月20日前将年度“行动”工作总结报区“行动”办。
档案、文件和工作记录等资料的归档工作按照国家“行动”办下发的统一格式建档,资料内容主要包括附有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标识的文字资料、图片资料、影像资料等。
四、工作要求
各镇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任务落实到人的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创建工作是全区的又一件大事,为了把各项创建具体工作抓好抓实,确保创建成功,区政府将把创建工作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进行统一考核,奖惩逗硬。
附件:重庆市九龙坡区2006年“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主题与核心信息
主题词:卫生 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 通知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8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