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区爱卫会关于大力开展蟑螂防治
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区爱卫会拟订的《关于大力开展蟑螂防治工作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一日
关于大力开展蟑螂防治工作的意见
区爱卫会
为了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爱卫会关于大力开展蟑螂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7〕71号)和市爱卫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爱卫会关于大力开展蟑螂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渝爱卫办〔2007〕2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大力开展蟑螂防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蟑螂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蟑螂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病媒生物,其体内携带有数十种、上千万个病原体以及致癌物质。蟑螂易于孳生,繁殖力极强,防治难度大。当前,蟑螂在我市各类单位的侵害率高达70%以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农贸市场、食品店达40%以上,居民住宅达50%以上,蟑螂侵害已成为我市一个十分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必须加大防治力度,落实防治措施,在全市开展蟑螂的统一防治工作。
开展蟑螂统一防治工作是各级爱卫会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是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市爱卫会根据当前蟑螂侵害的严峻现状和广大群众的强烈愿望而提出的一项紧迫而重要的爱国卫生工作任务,因此各街镇和爱卫会委员部门要从保护人民群众健康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蟑螂侵害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将蟑螂的统一防治工作纳入工作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宣传、督查工作,落实工作经费,建立和完善督查通报和考核奖惩等保障制度,把蟑螂防治工作坚持不懈地开展下去,把为人民群众办的实事、好事办好办实。
二、主要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主要目标。通过环境治理、药物杀灭等综合防治,将蟑螂密度控制在全国爱卫会《灭鼠、蚊、蝇、蟑螂标准》以内,达到不足危害的水平。具体标准是: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二)工作重点。此次蟑螂统一防治工作在全区实施,重点是食品饮食单位、超市、商场、宾(旅)馆(招待所)、农贸市场、机关、医院、学校、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建筑工地、下水道、居民住宅、垃圾站等重点场所和单位。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各街镇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蟑螂的严重危害性和防灭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增强防灭意识,提高防治能力,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让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参与统一灭蟑螂活动,打一场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蟑螂歼灭战。同时各街镇还要加强社区和单位的宣传,结合蟑螂分布、繁衍的生态特性,充分利用标语、板报、专栏、图片,深入社区居民住宅和社会单位开展蟑螂防治的宣传工作,动员每个单位、每户居民自觉参加杀灭蟑螂的活动,以确保杀灭效果。其次区爱卫办将翻制蟑螂防治宣传画和光盘发到全区每个社区居委会作宣传。
(二)落实责任,密切配合。此次活动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各街镇要精心组织,统一安排,落实部门责任,确保蟑螂防治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
区爱卫会各委员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明确目标任务,制订工作方案,落实人员,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具体要求是:区爱卫办负责蟑螂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检查、监督管理工作;区卫生局负责技术方案的制订,密度监测、药物中毒的救治和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饮副食业、浴室、美容美发、宾馆(旅店)、饮料厂、酿造厂、食品加工厂等的蟑螂防治工作;区市政委负责环境卫生的管理,花台、绿带、人行道、下水道、垃圾站、公厕等的蟑螂防治工作;区建委负责建筑工地的卫生管理和工地办公及生活区域的蟑螂防治工作;区工商分局负责农贸市场及其周围200米的卫生和蟑螂防治工作;区教委负责学校、幼儿园的卫生和蟑螂防治工作;区文广新局负责影剧院、歌舞厅、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的卫生和蟑螂防治工作;各街镇负责各区域的社区和单位、车站、码头、公园、商场、超市及无主空地的蟑螂防治工作;九龙园区办公室负责园区单位和社区、车站、公园等公共场所的蟑螂防治工作;杨家坪步行街管委办负责管辖区域的单位、商场、超市及公共场所的蟑螂防治工作;区新闻信息中心负责全区蟑螂防治工作的新闻制作和宣传报道工作。
(三)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主城各街镇要在参加4月26日市灭蟑螂技术培训班的基础上,分别对辖区社会单位和社区进行蟑螂防治的技术培训;区卫生局要配合各街镇的培训,为社会单位和社区特别是重点单位和部门培训一批技术骨干,切实加强蟑螂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确保防治效果。
(四)加强督查考核,加大执法力度。各街镇要加强蟑螂防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考核,结合各项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市、区爱卫会将按照全国爱卫会灭蟑螂标准,作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考核。
四、工作安排
在蟑螂的统一防治工作中,必须使用国家规定的灭蟑螂药物,严禁使用剧毒急性杀虫剂。全区统一使用由市有害生物防治协会推荐和组织的灭蟑一扫光药物杀灭。各街镇要积极引导群众科学用药,在各社区建立健全灭蟑螂药物供应网点,专人管理,建立台帐,确保群众及时购药和安全用药。
在宣传发动、技术培训、环境整治的基础上,我区按全市的统一时间在今年6-7月开展药物杀灭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5月,组织动员,宣传发动,制定方案,技术培训,灭前调查;
6-7月,统一药物防治,检查执法;
8月,查漏补缺;
9月,检查验收。
附件:2007年九龙坡区蟑螂防治工作职责分工表
附件:
2007年九龙坡区蟑螂防治工作职责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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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
责任人 |
工 作 职 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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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爱卫办 |
吴光荣 |
负责蟑螂防治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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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局 |
张 萍 |
负责蟑螂防治工作技术方案的制订、密度监测、药物中毒的救治及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饮副食业、浴室、美容美发、宾馆(旅店)、饮料厂、酿造厂、食品加工厂等的蟑螂防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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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工商分局 |
张国权 |
负责农贸市场及其周围200米的蟑螂防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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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政委 |
刘云军 |
负责花台、绿带、人行道、下水道、垃圾站、公厕等的蟑螂防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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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建 委 |
李必本 |
负责建筑工地的蟑螂防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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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广新局 |
李 林 |
负责影剧院、歌舞厅、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的蟑螂防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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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教 委 |
李仁杰 |
负责学校及幼儿园的蟑螂防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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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各街镇 |
各街镇负责人 |
负责社区单位、车站、码头、公园、商场、超市及无主空地的蟑螂防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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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园区办公室 |
夏 卫 |
负责园区单位和社区、车站、公园等公共场所的蟑螂防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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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家坪步行街管委办 |
王新华 |
负责管辖区域的单位、商场、超市等的蟑螂防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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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新闻信息中心 |
黄贤中 |
负责全区蟑螂防治工作的新闻制作和宣传报道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