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2007年3月13日下午5时20分许,重庆客运段K201次列车员陈文胜在杨家坪直港大道龙凤寺江边散步时,听见江面传来呼救声后,迅速赶到现场。当他看到离江边十来米远处,一名身穿红色上衣的小女孩正在江水中挣扎呼救时,立即纵身跳入江中开展施救,并奋力将小女孩从漩涡中推出,小女孩后被赶到的救援船只成功救起,但陈文胜却被漩涡卷入江中,至今下落不明。
陈文胜同志为挽救他人生命,置个人安危于不顾,积极开展救援的行为,表现出中华民族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为弘扬陈文胜同志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根据《重庆市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条例》第七条、第十一条之规定,区政府决定评定陈文胜同志为“重庆市九龙坡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10000元。
区政府同时号召,全区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要以陈文胜同志为榜样,学习他见义勇为、舍己救人、勇于奉献的无私精神和高尚品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