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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九龙坡区农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询价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九龙坡区农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询价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录入人 文章管理员 录入时间 2006年11月02日 来源
  
关于印发九龙坡区农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
询价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重庆市九龙坡区农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询价采购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区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重庆市九龙坡区农村医疗机构
药品集中询价采购实施方案
(试  行)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渠道和采购行为,提高药品采购透明度,纠正药品购销活动中的不正之风,降低药品价格,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我区的顺利实行,让广大农民群众切实得到实惠。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05]1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药品集中询价采购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农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询价采购,切实降低农村医疗机构药品价格,确保农村医疗机构药品价格通过集中询价采购有明显的降幅,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中的全部药品来自集中询价采购;确保药品采购渠道和行为进一步规范,有效切断医疗机构与药品经营企业的利益关系,使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得到进一步遏制。
二、农村药品集中询价采购的原则
(一)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
(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坚持质量优先、价格低廉、服务优良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药品集中询价采购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成建国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眭京玲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周  翔      区卫生局局长
成  员:张  笛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世周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朱文平      区物价局局长
候立新      区食品药监分局局长
陈辛志      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  萍      区卫生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公室设在区卫生局,由区卫生局周翔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职责如下:
1.研究和制定农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询价采购实施方案;
2.审定药品集中询价采购的范围、形式及程序;
3.审查药品供应企业的合法性及信誉和能力,确认药品供应企业资格。
4.确定药品集中询价供应配送企业条件。
(二)成立农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询价采购监督委员会。成员如下:
组  长:眭京玲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副组长:刘  宏    区卫生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  员:候立新    区食品药监分局局长
朱文平    区物价局局长
李  霞    区监察局副局长
委员会负责对药品集中询价采购进行全程以及供销合同的履约和询价药品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接受相关投诉。
四、集中询价采购药品的范围、选择原则、形式及程序
(一)集中询价采购药品的医疗机构和范围
1.全区各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全部为药品集中询价采购的单位。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中的药品,全部纳入询价采购范围。
3.按各农村医疗机构6个月的用药量计算,确定各个单位药品的数量。
(二)集中询价采购药品的选择原则
1.药品同质条件下价格从优的原则。
2.不同质药品尽量选择与当地药店价格相近的药品的原则。
(三)集中询价采购药品的形式
1.镇级医疗机构是农村药品集中询价采购的主体,组成联合询价小组,由各镇卫生院院长轮流任组长,采取集中询价方式,投票确定药品供应企业。
2.原则上选择2-5家药品供应企业为农村医疗机构机构药品配送企业。
3.药品供应企业全部实行药品配送(含村卫生室)。
4.药品集中询价采购周期为半年,每半年结合实际情况实行评价,对不符合要求的供应企业实行淘汰。
5.对药品供应企业提供的药品质量不定期进行抽样检查。
(四)集中询价采购药品的程序
1.根据《九龙坡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镇卫生院基本用药目录》及《九龙坡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卫生室基本用药目录》确定集中询价采购药品的品种。
2.调查集中询价采购药品品种的市场价格。
3.确定药品供应配送企业。药品供应配送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药品供应企业必须通过GMP认证;二是资金实力雄厚,年销售额达到5000万元;三是经营品种规格齐全,一般不低于1000个;四是有较好的诚信记录,过去三年内无经营假劣药品、无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五是企业有意愿和能力履行农村药品配送的各项规定和义务;六是为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提供的药品价格不高于为当地药店提供的药品价格。
五、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06年1月16日—27日
1.成立区农村药品集中询价采购组织机构。
2.召开农村药品集中询价采购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订农村药品集中询价采购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2006年2月6日—5月31日
1.确定农村药品集中询价采购的品种范围。
2.调查纳入农村药品集中询价采购目录的市场价格。
3.联合询价小组进行集中询价,确定药品供应配送企业。
4.物价部门核定询价药品临时零售价格。
5.签订药品配送协议,采购和使用药品。
六、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不得包办或直接从事农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询价采购具体业务活动,不得为医疗机构指定药品供应配送机构,不得从中牟取部门或个人利益。
(二)农村各医疗机构要积极参加区药品集中询价采购工作,行使好联合集中询价小组的职责,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集中询价活动,严格按药品购销合同履行义务,严格按询价药品零售价格收取费用。
(三)各药品供应企业不得以任何虚假方式骗取询价结果,严格按药品供销合同履行相应义务,不得以提供处方回扣等方式进行非法促销活动,一经查实其违法行为,立即取消其供药配送资格,终止药品购销合同。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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