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彭镇四项措施加强督查工作
一、明确督查内容。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将2008年西彭镇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所列项目、区委区政府和区领导交办事项、镇党委政府阶段性工作以及镇党政主要领导交办事项,重大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纳入政务工作督查督办范围。
二、规范督查方式。一是各部门将本部门的重点工作按月分解,于每月1日前将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和本月工作任务以书面形式报送镇督查办公室。二是上级或领导交办的事项和重大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承办部门在接受任务之日起2天内和办理完毕的第二天,分别将拟办理方案和办理结果以书面形式送镇督查办公室。三是镇督查办公室采取查看资料、现场核实等形式,不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抽查,每月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以书面形式送党政领导参阅。
三、严格工作要求。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要做好任务分解,明确各自责任,密切配合、狠抓落实,实事求是的报送工作安排和工作完成情况,自觉接受和积极协助督查工作。
四、健全保障措施。成立了以人大主席为办公室主任的督查办公室。将各部门完成重点工作情况纳入目标考核,与机关干部评先评优、部门办公经费挂钩。因部门工作不力造成重点工作完成效果差的,根据责任划分,按干部管理权限对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负责人予以相应处理。
邱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