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坡人大人大概况
区人大常委会设立25年来的工作情况简介
 

[日期:2007年06月16日 ]
来源: 作者:超级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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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0年12月设立九龙坡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本届为第十五届。区人大常委会设立以来,在中共九龙坡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民主法制建设为重点,围绕全区工作大局,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推进了全区民主法制建设和三个文明建设的发展,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25年来,区人大常委会依法有效地行使“三权”,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依法行使决定权,常委会制定和完善了《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常委会议重要审议意见督办办法》等,紧紧围绕全区政治、经济、文化卫生、教育科技等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举行常委会议142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663项,对重要事项作出决议、决定162个,推动了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制定了《关于规定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关于预算外资金的监督管理办法》等,加强法律监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举办法制讲座、开展执法检查、加强个案监督,开展执法检查400多次,参加检查的代表达1000余人次,确保了有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加强工作监督,不断完善监督程序,改进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监督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认真行使任免权,制定了《任命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评议工作办法》等,规范任免工作程序,认真做好对任命人员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调查了解工作,使干部任免工作逐步规范化。共任命664人,免职214人,撤职8人,未通过任命13人。加强对被任命干部的监督,开展对公安、法院的工作评议和“一府两院”任命干部的述职评议,共评议“一府两院”干部101人。通过评议,进一步增强了被评议部门和被评议人员的法制意识和人大意识。重视和加强代表工作,制定了《代表联络工作办法》、《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的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接待代表日暂行办法》等,不断改进代表工作方式,拓宽同代表联系的渠道,积极探索做好代表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组织代表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围绕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围绕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广泛开展调查、视察和检查活动,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工作的开展,较好地发挥了人大代表在促进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全区人大代表共提出议案1458件,建议、批评和意见6588件,议案和建议办理质量不断提高。重视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常委会及人大机关思想、组织、制度和作风建设,建立和健全各项工作和管理制度,推进常委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重视调查研究4工作,结合常委会议题和重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600余次,参加调研人数达3500余人次。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1052件(次),认真督办群众反映的问题,使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和落实。
  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在继承的基础上,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提高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创新人大工作,强化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加大监督力度,推进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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