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桥铺街道石油小区B区2栋增设电梯的公示
九龙坡区石杨路40号附2号(以下简称石油小区B区2栋,该栋楼仅1个单元)业主申请在其所在栋楼增设电梯,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申请书、施工图、业主书面同意意见等材料进行公示,征求本栋楼业主及利害关系人意见。
公示单位: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石桥铺街道办事处
公示时间: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6日
公示地点:石油小区B区2栋,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街道办事处官网。
反馈方式:若本栋楼业主及利害关系人需对该增设电梯方案发表意见,应在自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向石桥铺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房产证等证明涉及其重大利害关系的材料及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朝阳路191号石桥铺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岗303办公室。邮编:400039,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3-68611489。
附件:
石油小区B区2栋增设电梯申请书、房屋建筑鉴定报告(结构安全性鉴定)、房屋结构安全论证报告、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综合篇、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消防专篇、增设电梯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占用土地说明、施工设计图、业主授权施工单位委托书、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以及增设电梯示意图、效果图、业主书面同意意见、费用分担协议,电梯销售、安装及电梯井道加装工程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法人授权书及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现场踏勘意见书。
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街道办事处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