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坡区守正创新 提质增效大力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
九龙坡区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改革部署,不断强化工作举措,确保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各项改革举措落实落地。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定期组织线索筛查。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生态环境、规划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每季度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2024年,筛查案件线索43条。
二是加强协同联动,强化办案质量提效。与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强化赔偿案件推进措施,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公益诉讼的有效衔接。邀请检察机关参加赔偿磋商、现场踏勘和环境修复,对赔偿义务人释法说理,形成办案合力。2024年,启动14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共计19219.62元。
三是坚持守正创新,积极推进修复增质。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在开展行政处罚调查的同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有损必修,修复有效、赔偿到位”。在全市率先建立警环联动室,强化与公安、第三方鉴定机构的合作联动,积极探索“专家意见+从轻处罚”机制,对损害事实简单、责任认定无争议、损害较小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采取委托专家开展评估出具生态环境损害专家评估意见。赔偿义务人积极履行损害赔偿和修复义务的,在行政处罚或刑事量刑时依法予以从轻裁量,确保损害赔偿尽快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