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 | 人大 | 政府 | 政协 | 新闻信息中心 | 重庆市政府 | 新华网重庆频道  
办公邮箱 用户名: 密码: [新闻热线] [在线投稿] [设为首页]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 办事大厅 域情概览 招商引资 政民互动 部门动态 街镇风采 经典栏目 视频点播 传媒快报
领导讲话 | 时政要闻 | 图片新闻 | 投资动态 | 市民办事 | 企业办事 | 特别关爱 | 城乡统筹 | 文明城区 | 市民建言 | 摄影艺术
今日天气:
您的位置:首页 >> 九龙坡部门动态医疗卫生

灾后防疫 未雨绸缪(卫生应急快讯第21期)
2008年05月22日  来源:  编辑: 文章管理员
 
灾后防疫 未雨绸缪
 
2008年5月16日以来,我市已开始陆续接收四川灾区伤病员,全市将首批接收5000名灾区伤病员来渝治疗,我区将接收145名灾区伤病员,截止2008年5月20日15时,我区已累计接收47名灾区伤病员。为圆满完成灾区伤病员救治任务,实现大灾之后无大疫,区卫生局提前谋划,于2008年5月17日制发了《重庆市九龙坡区卫生局关于印发收治四川地震灾区伤病员工作方案的通知》,就收治灾区伤病员的院内交叉感染、传染病监测及处理等做了周密安排。
随着我区收治伤病员人数逐渐增多,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压力逐渐加大,区卫生局再次于2008年5月20日按照《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做好灾区伤员来渝期间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对灾区伤员来渝期间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提出六点要求:一是要在政治上高度重视疾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前期部署抓紧落实,防患于未然,同时做到内紧外松,避免引起群众恐慌。二是对新转运入院伤病员,要严格筛查,对可疑传染病人要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要求,采取隔离、消毒等措施,严防疫情播散;三是要加强疫情监测,在做好病人及其家属后勤保障的同时,加强其健康观察、疫情报送;四是要加强地震灾害后易发传染病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及专业培训工作;五是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尤其是对灾区伤员收治定点医院加强业务指导,做好信息统计工作;六是局机关相关科室要加强对基层各医疗卫生单位的督查,给全系统抗震救灾、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追究单位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相关新闻

图片新闻 更多>>


主办:中共重庆市九龙坡区委、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主办
本网站所刊登的重庆市九龙坡区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重庆市九龙坡区新闻信息中心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地址:杨家坪西郊路27号 邮政编码:400050 E-mail:qxwxxzx@cqjlp.gov.cn ICP备案编号:渝ICP备05001392号
制作单位:新华社重庆分社信息中心 重庆南华中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