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 | 人大 | 政府 | 政协 | 新闻信息中心 | 重庆市政府 | 新华网重庆频道  
办公邮箱 用户名: 密码: [新闻热线] [在线投稿] [设为首页]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 办事大厅 域情概览 招商引资 政民互动 部门动态 街镇风采 经典栏目 视频点播 视频点播
领导讲话 | 时政要闻 | 图片新闻 | 投资动态 | 市民办事 | 企业办事 | 特别关爱 | 城乡统筹 | 文明城区 | 市民建言 | 摄影艺术
今日天气:
您的位置:首页 >> 九龙坡部门动态审计管理审计论坛

浅谈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
2006年12月28日  来源:  编辑: 文章管理员
 
浅谈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

财政专项资金几乎涵盖了大部分财政支出内容,涉及的政府主管部门较多。随着以建立社会主义现代公共财政体系为目标的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保证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和有效十分必要。近年来,财政各方面的改革取得了较大成效,但作为财政支出的监督管理仍存在不少的问题与不足,尤其在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管方面,还需不断的探索与完善。
一、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融资渠道繁多,投资分散,增加了监督检查的难度
主管部门各有各的项目,各有各的来钱渠道,左右不通气,前后不衔接。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财政部门在项目审核上几乎说不上话,只有拨款的义务。不少主管部门都把时间和精力集中在具体项目的安排上,热衷于多立项目,立大项目,而对这些项目的经济价值缺乏深入、科学的分析论证。对如何管理监督项目投资很少有全面周到的考虑,致使一些资金在使用管理上出现前紧后松、下紧上松的现象。
2.资金分配使用缺乏有效办法
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确定,应有科学的项目评估手段,而当前各地上报项目审核批准,往往缺乏其事前的真实性、可行性的科学判断,完全凭自下而上的公文进行决策。一些资金的管理往往按计划拨款,以拨代支,对项目的事中监控弱化,时常出现挤占、截留资金,使资金难以安全、及时、足额到位,其使用目标也就难以实现。同时,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又没有一套完整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使下级“拚命”向上级申报项目和资金,不管资金的使用与效益。投资的盲目性和监管的弱化,十分容易导致资金使用的效益低下和损失浪费的随时发生。
3.配套资金不足,影响资金使用效果
部分项目在立项和申报过程中,只有财政资金到位,配套资金不落实,资金缺口大,项目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还有的地方财力紧张,为争取投资,冒着违反纪律的风险搞虚假配套,甚至伪造项目,套取财政资金。有的只下达配套资金空头预算指标而不拨款,以致出现虚假配套现象;有的把本级配套资金拨付给财政专户,又以预算代扣的形式从基层调回;还有的利用下年度的专项资金偿还上年度的配套资金,掩盖本级虚假配套的事实。由于配套资金不足,造成一些项目投资标准过低,影响了投入的整体效益。
4.专项资金形成的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不清
一项有形资产既有财政投入资金,也有银行贷款,还有农村集体和农民的投资投劳。多年来,国家也未有过相应的统一法规,管理主体缺位。如一些大型水利设施,县级农发部门只局限于从立项审批到建成移交给当地政府、水利、农业等业务部门,实际上放弃了继续管理的责任。这些授权管理的部门没有责、权、利的约定,造成了产权不明晰、责任不落实等问题。有的项目在转制过程中转让给企业或农户,处置收益未交国家财政,而被挪作他用,甚至被中饱私囊。还有一些用农业发展资金建成的资产,缺乏必要的养护,使农发国有资产未达到使用寿命就已毁损,间接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5.部门内部资金多头管理,缺乏统一协调与监督
专项资金在财政部门分别由农业、基建、社保、教科文等业务科(处)按职能分别管理分配,每个科(处)手中都掌握有相当数量的资金。在具体工作中,各管各的,很难形成整体规划与统一投入,造成一些部门和项目单位多头申报、多头立项,财政部门多头拨付。资金投入过宽,不能使有限的资金形成规模效应和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每项专项资金的确立都相应制定有一套“管理办法”,有一个部门制定的,也有几个部门联合制定的,“管理办法”大同小异,造成下级对执行文件过程的“重叠”,甚至“混乱”,容易产生政策上的“模糊”和错觉。
6.重视专项突击检查,轻视日常监督管理
根据财政职能的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成立了监督检查专职机构,配备了固定人员,专司财政监督检查职能。但由于长期以来受“重收入支出,轻管理监督”的思想影响,有的部门认为监督检查是专职机构的事,而忽略了监督寓于管理之中,监督的过程就是管理的过程,从而造成了预算管理部门对专项资金监督的弱化。同时专职监督检查机构受过去“税收财务物价检查”的影响,热衷于专项重点检查,使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不能有机结合和形成共同监督的合力。
二、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
1.思想认识上的误区
一是在处理发展经济与遵守财经纪律上存在急功近利的思想。认为只要能争取到资金,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物质条件,用什么方法都可以;有的片面理解现代管理科学原理,不加分析地提倡“只要结果,不看过程”,造成一些地方不考虑当时财力和项目的市场情形,只争项目、争资金。二是在处理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与遵守纪律上存在只顾眼前工作需要,不管纪律是否允许的思想。认为不管是什么资金,只要自己不塞“腰包”,用于为当地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改变资金的使用用途无所谓。三是基层干部对专项资金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些基层财政部门在申报专项资金时,不考虑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而一味地为了地方经济事业的发展,积极申请后,资金使用监管不力,或根本无力监管,造成资金在使用上诸多问题。
2.客观上的困难
客观上讲区市县财政财力非常薄弱,绝大多数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维持运转。维持政府机关的正常运转、保工资、保社会稳定等目标就显得十分重要。一些地方领导面对一大堆必须用钱才能解决的问题,挪用部分专项资金,虽然是违纪,但确实是一种无奈的选择。
3.机制上的缺陷
一是现行的专项资金分配方式基本上还是沿用计划经济时的基本思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必须对经济发展适当分类,合理分配各种不同类型的支出。面对这种要求,经济监督无论从理论准备还是政策规范上都比较滞后,在分配环节的监督工作还很薄弱。二是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与基层政府在资金使用管理上缺乏协同配合、权责分明的管理监督责任机制。
三、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建议
1.合理确定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基本原则
一是分级实施。应本着“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精神,各司其职。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应按照自己职责,对分管的资金抓好监督管理,在实际工作中加强协调,形成合力。二是监管结合。把监督检查和强化管理有机统一,有利于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规范理财行为。通过检查发现管理上的漏洞,提出强化管理的要求,同时经常组织有针对性的符合规范要求的监督检查。三是依法监督。在工作程序上要依法进行,在检查结果上要依法评价,对违纪行为要依法处理。自始至终坚持依法行政,用法律法规约束监督的全过程。
2.加强专项资金监管的法制化建设
在依法行政的环境下,我们要保证有法可依,为依法理财提供准绳。这就要求有关部门深入实地调查研究,从专项资金的筹措渠道、分配环节、管理职责、资产交付等方面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地、有针对性地制订相关的监管法规,同时保证法规的先进性,了解新问题,提出新办法,使专项资金最大限度的发挥出应有的效益。
3.完善项目储备库制度
针对项目申报程序不透明、质量不高、把关不严、重复申报、地方无力匹配等问题,应加快建立现有项目储备库制度。各县应按照上级财政的有关政策和项目申报指南,结合本地财政状况,分门别类建立县级财政项目储备库,以便上级筛选和使用。省级财政部门根据本地财政状况和支持项目政策的要求,确定符合条件的项目进入本级项目库,最后综合考虑上报中央财政。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随时进行补充、调整,并定期上报推荐。
4.实施阳光操作,使专项资金使用透明化
民主财政的本质要求老百姓知道专项资金的用处及在项目中使用如何。所以,项目申报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定期向群众公示,为审计监督提供良好的环境。同时,对于重大的基建项目,人大代表可以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工程进展以及费用开支与财政预算是否一致,使监督日常化,也能充分利用人大代表地域分散的优点,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
5.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实行专项资金全过程监控
一是各级领导干部应强化共同监督意识,既要发挥财政监督检查的独特作用,又要重视审计的监督。审计建议和审计决定是经济监督的一个重要成果,各级领导要重视专项资金的审计,做到对没有查透的不放过;查出的问题没处理不放过;处理决定没执行的不放过。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审计机关也要对专项资金的审计建议和决定进行跟踪调查,监督落实,如实反映跟踪检查结果,切实将审计结果“成果化”。
二是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控。财政监督要改变过去事后监督的方式,将监督的重心向事前、事中前移,要创新检查方式,建立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实行各级财政部门逐级签订责任状,对专项资金监督体现在责权利中,达到有效监控的目的。审计部门要充分利用信息工程的网络,积极构建财政专项资金监管网络平台,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做到信息资源共享,形成内外结合,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财政专项资金监督体系,增强检查监督的及时性。
6、探索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机制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手段,是构建公共财政框架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是引用西方财政管理的一种先进监督手段,对人员素质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协作面广,需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各级财政部门应根据财政部业务管理规范,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其评价标准。对专项资金支出制定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便于操作和应用。逐步建立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便于业务部门运用定量和定性的方法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和单位进行评价,以促进财政管理水平的提高。
(出自《重庆审计》第5期)


相关新闻

图片新闻 更多>>


主办:中共重庆市九龙坡区委、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主办
本网站所刊登的重庆市九龙坡区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重庆市九龙坡区新闻信息中心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地址:杨家坪西郊路27号 邮政编码:400050 E-mail:qxwxxzx@cqjlp.gov.cn ICP备案编号:渝ICP备05001392号
制作单位:新华社重庆分社信息中心 重庆南华中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