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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2007年法制建设工作要点
2007年05月30日  来源:  编辑: 文章管理员
 
重庆市九龙坡区2007年法制建设工作要点
 
2007年,是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十周年,也是重庆直辖十周年。做好今年法制建设工作,对于全面落实我区“五五”普法规划具有重要意义。
2007年全区法制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为构建和谐九龙坡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007年,全区法制建设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
1、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要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大局,大力宣传宪法,使宪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大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基层民主自治、依法维权、依法信访以及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公民中树立权利义务相一致的法治观念,提高公民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的能力、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的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学习宣传。
2、不断强化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要在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上,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坚持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党委中心组学法等制度。今年内,区委宣传部拟举办2次区委中心组学法活动,区委法建办拟举办2次全区处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讲座;切实组织好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和年度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今年区委法建办拟会同区纪委、区监察局、区检察院在九龙监狱建立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区委党校、行政学院要将法制教育纳入公务员教学计划和培训规划。在公务员队伍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提高公务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
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培养法治观念。区教委年内要制定“法制进学校”的具体实施方案,通过发挥学校法制教育主渠道作用,确保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做到“五落实”。要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师资培训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培训。进一步发挥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
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经营管理能力。区经委、商委、供销社等企业主管部门和区商会、区个私协等行业协会要制定“法律进企业”的具体实施方案,通过认真贯彻中宣部、国资委、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出台的《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区财政、税务、统计部门要加强对会计法、税法、统计法的宣传教育,要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积极探索对个体、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形式。
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维权能力。认真落实《民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引导广大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常识和法律途径,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进城农民工的法制宣传,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3、丰富载体,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认真落实区委法建办《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实施意见》,广泛深入地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使法制宣传教育覆盖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
在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中,要加强社区居民学法制度、社区法制宣传橱窗、法律图书角的建设,定期开展群众性法治活动。组织普法志愿者深入社区,举办法制讲座,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把“法律进社区”活动与“民主法治社区”、“文明社区”、“平安社区”等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安定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建设。
在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中,要加强农村法制辅导站、法律图书角、农民夜校等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和农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充分发挥我区“新农村法律服务团”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咨询活动。积极组织专业和群众文艺团体,深入农村田间地头,演出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节目。
在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中,要把法律知识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机关学法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加强管理和服务过程中的法制宣传教育。
二、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4、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以“执政为民、服务发展”为出发点,着力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资源,实施联动执法。清理许可审批项目,改革许可审批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政府决策行为,完善、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定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考核标准和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年度考评工作。
5、加快“和谐、平安九龙坡”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切实把构建和谐九龙坡作为政法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继续深入开展“平安九龙坡”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进一步拓宽平安创建范围、充实创建内容、提高创建层次和水平,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务求实现“三减两好一满意”(即减少刑事发案、减少群体性事件、减少安全事故;社会治安秩序好、市场秩序好;群众满意),对非正常上访和缠访的个别人员,政法机关要依法严厉处置,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6、规范信访和法律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全面贯彻落实《信访条例》,依法规范群众信访行为,要结合全市开展的“万名干部下访”活动,大力推进“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大对进京到市非正常上访的处置力度。建立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制度,充分发挥律师在信访接待工作中的作用,引导上访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利益诉求。继续实施法律援助“民心工程”,着力解决好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打官司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结合社区和新农村建设,把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执法、司法的过程变成法制宣传、服务经济发展的过程,着力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7、大力开展创建活动,强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区司法局、区民政局要继续推进“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结合“和谐合格社区”与“和谐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建设。深化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依法治理,建立和规范基层经济发展、利益协调、矛盾处理、社会管理机制,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今年我区“民主法治村”创建面要达到70%,“民主法治社区”达到30%,并结合和谐九龙坡建设、平安九龙坡建设,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专项依法治理。
三、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法制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8、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各镇、街、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建设工作的领导,要继续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法制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及工作责任机制。要结合党委、政府班子换届工作,及时调整和充实区两级法制建设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要继续坚持由区委法制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法制建设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综合目标考核;各街、镇法制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法制建设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检查考核;区级各部门在区委法制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搞好本单位法制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坚持街、镇法制建设工作的季度呈报制度和部门法制建设工作信息呈报制度。
9、壮大队伍,提高素质
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全区法律职业者、法律院校(系)的教师、学生,以及人民调解员和离退休的各类执法司法人员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建立志愿者档案,进行培训,定期组织志愿者开展法制宣传,推进志愿者活动向规范化、常规化发展,把普法志愿者培养成为我区法制宣传的一支生力军。加强专职法建工作人员的配备和培训,建立一支骨干队伍。对普法讲师团人员进行调整和充实。
10、落实经费,强化保障
要切实保障法制建设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今年拟按市里要求,达到人均0.3元的经费标准。各镇人民政府应按财政分级负担原则,落实法制建设工作经费。区级机关各部门也要安排相应的法制建设工作专项经费,保障法制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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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中共重庆市九龙坡区委、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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