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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司法局关于服务城乡统筹发展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2007年08月02日  来源:  编辑: 文章管理员
 
重庆市九龙坡区司法局
关于服务城乡统筹发展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区城乡统筹发展综合改革动员部署大会精神,结合重庆市九龙坡区城乡统筹发展综合改革先行改革示范总体方案(九龙坡委发〔2007〕10号),根据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明确任务,为城乡统筹发展综合改革服务
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综合改革先行示范区,对司法行政机关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同时也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深刻领会城乡统筹综合改革动员部署大会精神,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实际,充分认识司法行政机关在城乡统筹中应承担的职责,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立足司法行政职能,找准切入点,把握好结合点,努力为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综合改革先行示范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二、认真履行职责,为城乡统筹发展综合改革提供法制保障
(一)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拓宽法制宣传工作思路,为促进我区城乡统筹发展综合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城乡统筹大量涉及农村土地流转、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方方面面的利益,法制宣传应紧紧抓住各项重点工作进行。在内容上有新的突破,围绕中心,突出重点,针对城乡统筹所涉及的具体问题、具体情况以及涉及到的法律知识,针对不同层次人员的法律需求,安排法制宣传教育内容。法制宣传的内容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做到群众需要什么,就宣传什么。
一是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变部门宣传为广泛宣传,变重点宣传为普遍宣传。除组织常规的三月综合治理宣传、“6.26”禁毒宣传。“12.4”宪法宣传外,积极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进行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区农林水利局联合进行《土地法》及有关集体土地流转法律法规宣传、区交通局联合进行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广泛宣传涉及劳动保障、民事权益、财产保护等各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
二是切实改变法制宣传方式,变被动宣传为主动宣传。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活动,深入各街镇、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等,利用街镇赶场天集中宣传,与工矿工会、建筑工地管理者联合举行专场法律知识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利用广播、板报、橱窗、标语、九龙60分等形式,分阶段、分重点的做好宣传工作。把普法工作从系统内、本单位向广大农村和基层延伸,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
三是结合“八荣八耻”、《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开展法制宣传。把开展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与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公德、传统美德等有关知识有机结合起来,在普及法律知识的过程中,努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农民向市民转变过程中,树立起遵纪守法、褒荣贬耻的社会主义新风尚。
(二)认真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为促进我区城乡统筹发展综合改革提供各种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是围绕城乡统筹发展综合改革这个中心,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为城乡建设、土地流转、产业发展、社会保障等提供法律服务。对在城乡统筹发展综合改革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及时提供高效法律服务。做到既要保护农民合法利益,又要保证城乡统筹的顺利推进;既要维护社会稳定,又要化解社会矛盾。努力实现解决好一件纠纷,化解一片矛盾。
二是加强对律师办理群体性和其他重大案件的指导、协调。城乡统筹将会在土地征用、土地流转、社会就业等方面涉及到很多性质相似的矛盾纠纷,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和其他重大案件,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律师的行业管理和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着力于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既维护社会稳定,也维护群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引导当事人依法行事,避免矛盾的激化。
三是充分发挥公证的预防性功能和服务功能,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公证机构积极开展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群众的公证法律服务。深入街镇、农村,办理与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经营有关的公证,依法维护农民在承包期内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办理各类合同、租赁、赡养、继承等方面公证,预防矛盾的发生,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农村改革与稳定提供及时到位的法律服务。同时,公证也将在城乡统筹中为各级国家机关提供法律服务,进行前置性法律监督,为依法行政提供有法律效力的依据。
(三)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随着城乡统筹综合改革的深入,就业、土地征用、土地流转、经济矛盾等各种利益冲突将会增加。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调整充实村(居)调委会,在大型集贸市场、工业园区和人口聚居区建立调解组织,不断扩大人民调解的覆盖面。主动做好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土地流转等热点、难点的调解工作,真正做到“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调解员”。
二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功能,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结合,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着力解决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
(四)认真做好法律援助“民心工程”
一是把法律援助工作与解决社会“热点”、“难点”相结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服务城乡统筹大局。大力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农村活动,把法律援助网络向社区、农村延伸,及时为困难群众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打不起官司的问题。
二是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在全区17个街、镇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农村外出务工党员法律援助站”,为全区各街、镇的农民工和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形成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以区属律师事务所、区公证处、街镇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为主干力量,相关部门协调一致无偿为贫弱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网络格局,使农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近得到法律援助。
三是强化服务意识,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职能作用,为城乡统筹发展服务。法律援助的对象是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我们必须想他们之所想,急他们之所急,充分考虑到受援对象在申请法律援助时可能会遇到的各种实际困难,探索简便易行、方便群众的工作措施。对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残疾人等,提供上门服务,建立起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各级各类法律服务工作者要以热情的态度、优质的服务、高效的手段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做到“应援尽援”,让当事人满意、让社会满意。为构建和谐九龙坡,促进我区建设全市城乡统筹发展综合改革先行示范区营造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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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中共重庆市九龙坡区委、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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