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定“每周一巡”、“遇案上网”工作制度,制作了“遇案上网记录单”,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并通过培训提高干部电子商务监管水平。 二是将“网站”按照不同的行业和风险度进行分级分类,指派各组、队,每周对辖区内的电子商务网站、电子经营性网站进行网上巡查,并将巡查情况以电子表格留存备查。 三是加强对电子商务客体的监管。严格审查电子商务经营范围、涉及产品的质量、产品广告宣传等内容,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该所共发现涉网案件线索6件,其中立案2件,结案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