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分局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尤其是加大对抗震救灾物资捐赠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食品质量检测和快速检测,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二是加大夏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加强对农产品销售企业、经销户以及猪肉市场销售行为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农产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严禁屠宰病死、死因不明、来历不明、未经检疫合格的生猪等畜禽及其产品进入流通消费环节。 三是深入开展夏季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不食用病死、毒死和死因不明的畜禽以及来历不明的食品,做到食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防止食品接触农药、鼠药等有毒有害物品及其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