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绷安全生产弦 确保事故零发生
重庆市建龙影业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刘朝宏
一、公司基本情况
重庆市建龙影业有限责任公司,是2004年由重庆市建设电影院与区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合并组建的国有独资企业。房产两处,建筑面积7800㎡,固定资产7000万元。公司大楼负四层为设备层,负一 楼、一楼服装店,二楼为“乡村基”快餐厅;三楼为电影厅;四楼为影视包房、网吧、台球经营,五楼为党政办公区。原电影公司大楼经营餐馆、烟酒、宾馆。
二、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配备情况
公司大楼安装了先进的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配备了功率为500KW的康明斯自动应急发电机;重点设备安装了气熔胶灭火装置;各楼层自然梯前室安装有正压送风系统;楼层共安装探测器计194个,手动报警器10个,报警音箱11个,自动防火门22扇,平开防火门18扇,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若干;在三楼和四楼安装排烟系统四套,这些设备全部由消防主机自动控制,并通过重庆市公安消防局验收合格,现已经与华夏“119”指挥中心联网;控制主机设在跃华新都消防监控室内,由跃华新都物业统一管理(监控室24小时值班电话:89061070)。
三、公司安全、消防工作的特点
1、两栋楼均属于公共娱乐复杂场所,经营项目较多,涉及餐饮、住宿、购物,用火用气和大功率用电较多;
2、部分经营项目人员密度高,尤其是节假日期间,更是拥挤,聚集人员较多,经营时间较长;
3、设施设备复杂价值昂贵;
4、通道纵横交错,易燃物质较多。
以上这些特点,给公司的安全消防工作带来很大的挑战。
公司根据这些特点,制定和落实了较为科学、较为实际的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利用开办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栏、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公司员工大会、经营户早点名和晚点名时间等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消防教育,提高全体员工和经营户的消防安全意识。
2、各经营户和公司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重庆市建龙影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消防应急处置预案》,做到安全消防规章深入人心,依法治火,安全生产。
3、公司各部门针对岗位特点,经营户针对经营项目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每季度由专职消防员组织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实地演示。
5、公司所属部门和经营户对新员工必须进行岗前消防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安全生产值班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应每日派员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和防火大检查。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公司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
3、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相关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4、对公司大楼各楼层和重点部位安装摄像监控设备外,公司财务室、办公室和经营户必须采取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特别加强营业时间和假节日值班。营业高峰时间由专人守侯顾客运载工具和维护秩序。影院通宵营业和各店面夜晚值班人员要加强责任心,严防安全事故。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公司各楼层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关闭和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或堆放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5、消防安全员、保安人员必须熟记大楼跃华新都消防监控中心电话,并加强相关工作的衔接。
(四)消防设施、器材及大宗电器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和大宗电器设备的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监测消防、电器设备的运行情况。作好运行记录,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安排维修,使设施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中央空调系统由专业队伍每年维护一次,自动扶梯、电影设备由技术人员24小时维护,发点设备电瓶每周充电并试发一次,消防设施做到每日巡查。
2、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的测试管理: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好正常。
(3)正压送风、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6) 灭火器每年更换一次干粉。
(五)经营场所装修及设备购置安装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需要装修须事先征得公司同意,严格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通过验收后方能营业。
2、设施设备的采购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和正规商家销售的产品,符号GB标准。
3、经营场地的设施设备运行使用应公示须知和注意事项。
4、所有装修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避免产生公众法律责任。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或整改需要时间的,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汇报,重大问题向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各部门各经营户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准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管理部门应派人现场监督施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3)公司所属部门、经营户,凡未办理“动火许可”有关手续擅自动火作业者,处以500-1000元罚款。
(八)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者给予表彰。
(九)灭火和安全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根据公司及租赁户经营项目属于公众聚结场所的特点,严格按照“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的四防要求,各部门各经营户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各部门、经营户要组织全员统一熟悉掌握《重庆市建龙影业有限责任公司大楼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
(十)燃气和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获得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
2、防雷、防静电设施每季度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安装要求。用活动连接插板临时使用电器设备应严格按照正负极规定操作。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天然气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职能部门规定进行。严格禁止私接气管用气。使用天然气的经营户下班时必须关闭总伐。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构成刑事责任的事故将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不同的经济处罚并予通报批评:
装修工程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导致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重负荷电器的; 谎报火警; 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造成不良后果的; 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行为的行为。
(十二)财产保险制度
公司将大楼所有装修、设施、设备、公众实施商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