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场上自称为“保健品”的产品很多,但是很少有人说的出“保健品”的定义。
中国保健食品协会常务副会长庄林根先生介绍说,目前我国没有关于“保健品”的具体说明与定义。通常所说的“保健品”,涵盖了保健药品、保健食品、保健化妆品以及保健用品等诸多范围。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提及“保健品”,一般来说是可食用的保健产品。2000年国家药监局决定取消代表保健药品的“药健字”批准文号后,从2003年1月1日起,市场上只有“国药准字”文号产品——药品,“国食健字”文号产品——保健食品,“食准字”文号产品——食品。2005年7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实施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日本将这类食品称为“特定保健用食品”;美国称之为健康食品或营养品;欧盟把它们叫做特殊营养食品。叫法虽然不同,但是对于保健食品的基本含义殊途同归,即对人体健康必须具有特殊的保健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