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6〕290号)要求,切实做好2007年春节期间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区政府决定对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查。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九龙坡区2007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督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2007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
二〇〇七年一月九日
九龙坡区2007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督查方案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和区贯彻《条例》方案落到实处,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6〕290号)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九龙坡府办发〔2007〕3号)要求,督促各镇街和区政府相关部门履行职责、落实责任、严格纪律,确保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三个督查组 (一)行业督查组:(4人) 由区供销社副主任张大华任组长,由区商委、区供销社和区公安消防支队各抽调1人为成员,对辖区禁、限放区域和重大危险源、棚户区进行检查。同时指导中梁山以东、以西片区督查组工作,重点抽查中梁山以东、以西督查组的工作情况及各镇街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的管理情况。(督查组的检查车辆由区供销社负责) (二)中梁山以东片区督查组:(4人) 由区监察局副局长李霞任组长,由区安监局、区供销社和区公安消防支队各抽调1人为成员,负责检查杨家坪步行街、杨家坪、谢家湾、石坪桥、黄桷坪、华岩镇(中梁山街道)、九龙镇及中梁山以东部分地区,对各镇街和村(居)委会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现场督查。(督查组的检查车辆由区监察局负责) (三)中梁山以西片区督查组:(4人) 由供销社党委副书记董跃海任组长,由区安监局、区公安消防支队和区供销社各抽调1人为成员,负责检查白市驿镇、铜罐驿镇、含谷镇、金凤镇、石板镇、巴福镇、石板镇、走马镇、陶家镇及村社,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的检查车辆由区公安分局负责) 请以上各抽调人员单位于1月10日下午2:00前,将抽调人员名单报区燃放办(联系人:卢品,联系电话:68780302)。 检查时间:2007年1月18日——2007年3月5日。 二、督查工作目标 通过督查各镇街和区政府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督促其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组织、人员、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位,努力维护全区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期间全区安全稳定。 三、督查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区政府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和区燃放领导小组决定的情况。 (二)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开展工作的情况。 (三)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的情况。 (四)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的情况。 (五)各街镇、区级相关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重点危险源(场所)“一对一”安排安全督导组,实行24小时守护落实情况。 (六)各街镇采取分片、分区、分楼、分栋等方式进行安全看守的落实情况。 (七)开展燃放前各项准备工作的情况(禁放区域的划定、危险源的棚户区的划定,标志的设置等)。 (八)开展宣传教育和专项整治的情况。 (九)除夕夜、大年十五晚,在禁放、限放区域落实控制力量的情况。 (十)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专营标志、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及消防器材的配置等情况。 (十一)危险物品检查站的设置及执法情况。 (十二)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及储存点的安全储存情况。 (十三)守护监管、应急救援人员的到位情况。 四、督查方式和重点区域 (一)督查方式 一是听取镇街和各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二是实地开展安全大检查;三是明查暗访。 (二)重点区域 检查的重点域区是国家机关办公场地;车站、码头、商场等人口密集场所;仓库、寺院、加油(气)站、医院、幼儿园、敬老院、疗养院、教学、科研场所等场所;一、二级防火单位和其它禁放区域。 五、督查工作体系 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区、镇(街)和村(居)委会三级安全督查工作网络。区燃爆办组织对镇街督查检查和重大危险源、高危场所的督查;镇街负责对村(居)委会、社区的督查。各镇街、区级相关部门要对各自辖区和行业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场所)安排督导组,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镇街和区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督导、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督导检查各部门工作方案、措施和责任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不留死角。 (二)落实人员,检查到位。检查工作要认真细致,落实具体人员,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督查组要认真查找容易引发事故的具体环节,切实找出漏洞,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整改。尤其是要督促有关部门、单位抓好重要时段和重点区域的安全监控工作。各督查组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督导、检查情况要随时报告区燃放办,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督查组要认真组织检查,严格督导、检查各镇(街)及区级相关部门履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职责情况,严格行政纪律,保证政令畅通。对因工作不落实而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主题词:公安 烟花爆竹△ 管理 督查 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法院,区检察院。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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