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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有利于鼓励农民发展专业合作社致富
2006年11月09日  来源: 业务发展科  编辑: 区供销社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0月31日表决通过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帮助其脱贫致富。这部法律于2007年7月1日施行。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当前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迅速,已达十万多个,在组织农民进入市场,发展产业集约化经营,提高农业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农民参加合作社的积极性非常高。如今,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这部法律登记,便可取得法人资格。凭借法律赋予的地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便可以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鼓励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支持。法律规定,国家通过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和金融、科技、人才的扶持以及产业政策引导等措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力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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