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 | 人大 | 政府 | 政协 | 新闻信息中心 |
重庆市政府
|
新华网重庆频道
办公邮箱 用户名:
密码:
[新闻热线] [在线投稿] [设为首页]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
办事大厅
域情概览
招商引资
政民互动
部门动态
街镇风采
经典栏目
视频点播
视频点播
领导讲话
|
时政要闻
|
图片新闻
|
投资动态
|
市民办事
|
企业办事
|
特别关爱
|
城乡统筹
|
文明城区
|
市民建言
|
摄影艺术
今日天气:
您的位置:首页 >>
九龙坡
>
部门动态
>
国家税务
>
办税指南
办理非行政许可项目友情提醒
2006年11月24日 来源: 编辑: 文章管理员
办理非行政许可项目友情提醒
一、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办理除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收取10元工本费外,其他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受理非行政许可项目的申请,窗口人员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仔细审核资料,发现纳税人资料不齐的应一次性告知纳税人;
2.资料审核无误后,开具《回执单》,按要求逐项准确填写其内容;
3.窗口人员在办理时限内应将纸质资料与电子文书(不做电子文书的除外)同时传递给下一接收岗位;
4.纳税人咨询办件流程,应帮助其查询,并告知纳税人结果;
5.非行政许可项目终审完成后,窗口工作人员应将返回给纳税人的资料交与纳税人;
三、纳税人递交申请资料后,可到各自的管理员处查询办件的流程情况。
四、不需上级机关审批的非行政许可项目的申请由窗口人员即时办结。
五、纳税人如发现窗口工作人员有未按规定办理非行政许可使那批项目的行为,可拨打电话68429561投诉或反映情况,一经核实将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
相关新闻
:
图片新闻
更多>>
主办:中共重庆市九龙坡区委、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主办
本网站所刊登的重庆市九龙坡区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重庆市九龙坡区新闻信息中心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地址:杨家坪西郊路27号 邮政编码:400050 E-mail:qxwxxzx@cqjlp.gov.cn ICP备案编号:渝ICP备05001392号
制作单位:新华社重庆分社信息中心 重庆南华中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