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服务项目
1、人民防空工程招标 办事程序:根据批准的项目文件,编制招标文书--发出招标通知--对申请投标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查--组织投标企业勘察工程现场,解答招标文件的疑点--投标企业报送标书--开标、议标、审查标书,确定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签定工程承包合同。 所需材料:(1)标书及企业状况说明;(2)建设资格许可证;(3)施工资质证书。 承办部门:工程科 2、人民防空工程验收 办事程序: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送工程竣工资料--审查资料--确定验收方案--确定验收时间--实施验收。 所需材料:(1)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2)施工合同;(3)竣工图;(4)主要建材、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和进场试验报告;(5)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理合格文件;(6)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7)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承办部门:工程科 3、因经济建设、城市发展、旧城改造等拆除人防工程 办事程序;建设单位书面申请报告--报送相关资料--人防办审查--按规定审批或报上级部门--下发批件。 所需材料:(1)工程拆除申请书;(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3)规划、设计批准文件及图纸;(4)规划红线图; 人防工事赔偿收费依据及标准: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重庆市人民防空条例》、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兴核定我市人防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1]493号文)②标准:毛洞每平方米1500元;六级人防工程平方米2500元;五级人防工程平方米3000元;4B级人防工程平方米-3500元。③拆除、损毁人防工程内部设备、设施(如防护密闭门、活门等)装修,按拆除、损毁时的重置价赔偿。 承办部门:维管站 4、人防工程资产登记 办事程序:提出书面申请--登记机关审查申请及相关证件--书面通知申请人予以登记--核实产权,审查资产界限范围--申请人按规定标准交费--发放产权证(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办完)。 所需材料:(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2)图纸;(3)工程合同;(4)工程验收合格证书及相关资料。 承办部门:维管站 5、行政执法(违章查处) 办事程序:受理--立案--取证--听证--处罚--送达--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执行 承办的相关部门:指挥通信科、工程科、维管站、通信站、杨家坪地下商场管理站 6、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初审(审批) 办事程序:建设单位书面申请--报送项目建设相关资料--现场勘察--提出防空地下室设置意见--按设置意见完善方案、初设及施工图设计--初审(审批)--报重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批--监督建设单位按施工图建设施工。 所需材料:(1)民用建筑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申请书[1份];(2)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1份,附电子文档];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收费依据及标准: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重庆市人民防空条例》、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4]32号文)②标准:按建设项目地面规划设计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收取。 审批权限:九龙园区内项目由区人防办审批。其它地区项目由区人防办初审,报市人防办审批。 审批程序:按市、区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程序进行。 承办部门:工程科 7、公共工程租赁和维护管理 办事程序:协商租赁合同内函--审查使用范围--签定租赁合同--交纳场地抵押金--预交三个月租金-办理人防工程使用证。 所需材料:(1)租赁申请函;(2)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3)其它相关资料。 承办的相关部门:维管站、杨家坪地下商场管理站 8、单位工程使用和维护 办事程序:工程管理单位与使用者协商租赁合同的内函--工程管理单位向区人防办提出申请-审查申请及用途-工程管理单位与使用者签定使用合同--交纳风险责任金-签订安全责任书。 所需材料:(1)协同函及合同;(2)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3)其它相关资料。 承办部门:维管站 9、工程付款 办事程序:建设单位书面申请--查验资料--领导审批--财务核准付款。 所需材料:(1)建设单位书面申请;(2)付款合同;(3)工程验收资料。 承办部门:综合科财务室 10、防空警报建设、改造 办事程序:新建警报台(站)由办公室根据区建设和发展,提出建设意见和确定建设单位,报市人防审批后实施。 所需材料:(1)单位申请;(2)单位地图;(3)设计资料;(4)区人防办公室审批;(5)单位实施。 承办部门:指挥通信科 11、防空警报施放 办事程序:施放单位申请--区人防办审查批准--单位实施--如发生重大事故时,可在施放的同时上报区人防办。 承办部门:指挥通信科 12、防空警报设施拆除 办事程序:拆除单位书面申请--区人防办审查--发出通知--组织拆除。 所需材料:(1)单位申请;(2)项目审批文件;(3)建设规划图纸。 承办部门:指挥通信科 13、平战结合的杨家坪地下商场的管理 (1)商场招租 办事程序:根据商场招租公告要求报名-投标-开标-排队、选址-预交人防工程使用费(保证金)、租金等--办理合同手续(鉴定责任书、办理保险、交纳开办费、确定开业时间)--进场装饰、上货--开业。 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个体营业执照;免冠照片(1寸彩照2张);健康证。 (2)商场转柜(合同中止) 办事程序: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变更--交100手续费--持原合同、责任书、预交人防工程使用费(保证金)、承诺保证金发票、一寸彩照2张、身份证--到商场行政部办理过户手续--更改合同、发票、办营业员证--准备时间5天--开业。 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1寸彩照2张;原合同书、责任书;预交人防工程使用费(保证金)、承诺保证金发票;健康证。 (3)商品投诉(纠纷调解) 办事程序:接待在本商场内发生的商品纠纷和其他纠纷--按“消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及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双方调解民事纠纷,治安纠纷交商场治安室或当地派出所处理。 所需材料:投诉的物品(商品)等;凭证(销货凭单、三包卡等)。 承办部门:杨家坪地下商场管理站 14、人防电信分局主要业务 电话安装、迁移:住宅电话凭本人身份证,单位电话凭单位介绍信(或在登记卡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在营业厅登记--交费--安装(移机)。 电话缴费:用户在安装电话次月起,每月6日至次月5日交上月话费。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联通和中国移动用户的交费均可在区人防通信综合营业厅办理。 承办部门:通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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