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 | 人大 | 政府 | 政协 | 新闻信息中心 |
重庆市政府
|
新华网重庆频道
办公邮箱 用户名:
密码:
[新闻热线] [在线投稿] [设为首页]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
办事大厅
域情概览
招商引资
政民互动
部门动态
街镇风采
经典栏目
视频点播
传媒快报
领导讲话
|
时政要闻
|
图片新闻
|
投资动态
|
市民办事
|
企业办事
|
特别关爱
|
城乡统筹
|
文明城区
|
市民建言
|
摄影艺术
今日天气:
您的位置:首页 >>
九龙坡
>
部门动态
>
公共财政
>
公众服务
我国完善退耕还林后续政策
2007年09月29日 来源: 综合科 编辑: 文章管理员
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解决退耕农户生活困难和长远生计问题。国务院决定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现行退耕还林粮食和生活费补助期满后,中央财政继续安排资金对退耕农户给予适当的现金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105元,原每亩退耕地每年20元生活补助费,继续直接补助给退耕农户,并与管护任务挂钩。补助期为:还生态林补助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还草补助2年。凡2006年底前退耕还林粮食和生活费补助政策已经期满的,要从2007年起发放补助;2007年以后到期的,从次年起发放补助。
8月30日,我市召开市级有关部门的退耕还林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讨论完善我市退耕还林后续政策的意见,并拟于9月底召开全市退耕还林工作会议。
相关新闻
:
图片新闻
更多>>
主办:中共重庆市九龙坡区委、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主办
本网站所刊登的重庆市九龙坡区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重庆市九龙坡区新闻信息中心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地址:杨家坪西郊路27号 邮政编码:400050 E-mail:qxwxxzx@cqjlp.gov.cn ICP备案编号:渝ICP备05001392号
制作单位:新华社重庆分社信息中心 重庆南华中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支持